快速通道  → 学生 | 教职工 | 考生家长
位置: 学院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关于填报税务系统人员信息的通知

发表于:2018-12-28 00:00 点击:

  

 

内建院财字〔2018〕5号


 

 

     各单位、各部门:

 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中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要求,税务系统需重新录入个人信息。具体要求如下:

  一、以部门为单位,将所有在职人员(包括临聘人员)的信息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到邮箱627107228@qq.con(咨询电话:19997675181姚老师)。

姚老师)。

  二、要求:


  1、报送截止时间:2018年12月31日。逾期不报,影响2019年个人所得税缴纳,责任自负。

  2、填写内容必须真实、有效(该系统内的所有信息要与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对接,手机号码必须为个人常用号码)。

  3、新个人所得税法关系到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,因填写信息有误导致的所有问题,都由个人承担。

  三、附表:

 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信息统计表

  

  计划财务处

  2018年12月28日

上一条:关于印发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宣传口号的通知

下一条:关于开展毕业生和教师评价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