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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喜平同志任我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

发布时间:2013-12-13 点击数量:

近日,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,并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,孙喜平同志任我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。

附:孙喜平同志简历

孙喜平,男,汉族,19609月出生,内蒙古卓资县人,大学本科学历,教授,高级工程师。

19856月入党。19837月参加工作。

19837月—20044月,在内蒙古石油化工学校工作,历任团委书记、实验室主任兼化学试剂厂厂长、办公室主任兼学校化学试剂厂厂长、副校长;

20044月—201312月,任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。分管教务处、社科部、教学实习部、校企合作部、网络信息中心和六系一部的教学工作。

201312月,任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