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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课题组:
按照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所对“2006年自治区‘十一五’高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”结题工作的要求,我院将于2010年3月中旬组织召开课题结题鉴定会。请各课题组在寒假期间完成结题申请书填写、报告撰写、成果整理等相关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申请
课题负责人组织课题组成员对课题的研究及成果进行自评,填写《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》,并整理研究成果。
二、材料整理
1.撰写课题研究工作报告(不超过2000字);
2.撰写课题研究总报告;
3.阶段性研究成果;
4.课题组成员名单。
三、材料初审
由高职教育研究所负责。初审主要内容包括:是否完成课题任务书规定的研究内容;是否具备申请结题的资格;提交的结题材料是否齐全,是否符合有关要求。
四、结题鉴定
由高职研究所配合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所,组织专家组对课题进行结题鉴定。内容包括查阅课题结题相关材料、主持人答辩、专家组评议等。
五、材料要求
1.所有材料一律采用通用格式,用A4纸打印。
2.请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,做出封面和目录清单,封面上说明课题名称、课题负责人和承担单位、立项时间和结题时间,材料按目录顺序放好,一式五份报送。
3.课题负责人答辩,需制作约15分钟的PPT演示文件。
4.结题鉴定及相关材料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发送。
5.2010年3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高职教育研究所。
六、其他事项:
已批准立项的2006年度自治区“十一五”高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,如到期尚未结题,将视为自动终止,课题予以撤项。
相关材料请登录学院“高职教育研究所”网站“教学科研”栏下载。
联系人:张艳艳(15849126806)
电 话:0471-6604054
Email:gjs.501@163.com
点击 立项课题统计表 附件下载
附件1:自治区“十一五”高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
附件2:自治区“十一五”高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
附件3:自治区“十一五”高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成员名单
附件4:自治区“十一五”高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整理指南
附件5:自治区“十一五”高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内容
附件6:自治区“十一五”高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总报告提纲
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
高职教育研究所
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|